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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教职工党委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16-05-27   字体大小T|T

    1. 按照总揽全局,协调各方的原则,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,具体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,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、思想政治建设及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。

2. 贯彻落实教育部、甘肃省老龄工作有关方针、政策,牢记使命,肩负重任,汇聚正能量,创造新业绩。

   3. 贯彻落实学校党政关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有关精神,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宣传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各项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,拟定离退休教职工党委工作计划、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,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宏观管理。

   4. 加强离退休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加强对党员和党支部在思想、政治、组织上的领导。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和党支部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确保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    5. 加强离退休教职工老年大学建设,活跃老同志文化生活。

6. 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。进一步完善离退休人员阅读文件、参加重要会议、参观学习、走访慰问、通报情况等各项制度。

7. 加强对离退休工作政策和理论的学习与研究,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和校行政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有关规定。

8. 加强学校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,加强理论学习,提高政治素质、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;逐步完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管理、培训和考核工作。

9. 做好宣传工作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引领示范。

10. 加强调查研究,接待来信来访,听取离退休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11. 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。

12. 完成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